青山江滩丛林穿越招商公告
2025-07-30 09:37:00 来源: 点击:
青山江滩丛林穿越招商公告
一、招商区域
青山江滩位于青山区长江南岸,东靠临江大道,西抵长江,起于罗家港,止于武丰闸。其中丛林穿越位于青山江滩建六水杉林。此片场地按照现状单独招商。
二、招商目标
通过专业运营,丰富江滩旅游体验;满足游客多元需求,吸引更多客源。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助力青山江滩融入武汉“两江四岸”规划,提升其在城市旅游版图中的影响力。
青山江滩位于青山区长江南岸,东靠临江大道,西抵长江,起于罗家港,止于武丰闸。其中丛林穿越位于青山江滩建六水杉林。此片场地按照现状单独招商。
二、招商目标
通过专业运营,丰富江滩旅游体验;满足游客多元需求,吸引更多客源。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助力青山江滩融入武汉“两江四岸”规划,提升其在城市旅游版图中的影响力。
三、合作模式
本项目按联营保底分成方式进行招商。合作运营周期内由合作方设立银行专户进行账户共管,由我方进行资金监管,确保合作运营正常运行;运营项目全部资金计入专户(含现金)。专户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本项目的日常运营支出,预充值尚未使用的费用需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支取。每月专户收入转入我司账户后,双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营收分成(不足保底部分由合作方补齐),如未达到保底要求,则该月营收不予分成,合作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按联营保底分成方式进行招商。合作运营周期内由合作方设立银行专户进行账户共管,由我方进行资金监管,确保合作运营正常运行;运营项目全部资金计入专户(含现金)。专户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本项目的日常运营支出,预充值尚未使用的费用需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支取。每月专户收入转入我司账户后,双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营收分成(不足保底部分由合作方补齐),如未达到保底要求,则该月营收不予分成,合作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 | 数量或面积(㎡) | 保底分成(万元/年) | 分 成 比 例 |
青山江滩建六丛林穿越 |
用地面积约5000㎡,商业服务设施120㎡。(以实际经营,面积为准) |
25 |
营收250万元至350万元(含),甲乙双方按照10%:90% 分成;年度营业收入超出基准金额0-100万元(含100万)部分,甲方收取营业收入超出部分的15%,年度营业收入超出基准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甲方收取营业收入超出部分的10% |
(一)我方:
提供经营场地;
(二)合作方:
1.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的购置、搭建及改造装修;
2.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办理;
3.组织人员进行日常经营、维护;
4.运营期内现场期间的安全管理;
5.耗材原则上应使用甲方经营销售范围内的物品。
四、对合作方的要求
(一)合作方必须具备场地项目运营经验,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有已合作的运营案例等,并依法年审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合作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和运营能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自行查询记录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接受报名(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不接受报名。
(六)意向合作方在报名时须书面盖章确认并承诺,在招商完成并符合合作要求后,立即与文旅公司开展合作协议的洽谈工作。
(七)合作方须承诺:不得对合作标的物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抵押等。
(八)水电管理要求:合作方需服从我方对水、电充值的统一管理,包括充值流程、费用结算等事项,具体细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合作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合作方不得拆迁已进行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添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后会影响其使用功能等部分)及增容设置的设施设备。招商方对合作方装修、添附及增容设置的设施设备不予任何补偿。
(十)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合作方已投资的合作项目导致合作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招商方与合作方均不承担责任;若国家政策对合作项目功能布局调整及对集团公司所属租项目做出任何调整方案,致使合作协议无法履行的,招商方与合作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一)具体合作事项以最终面谈为主。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本次招商项目原则不超过6年,合同起始日期为签订之日起。合同到期后,视经营情况再做调整,若继续对外合作,同等条件下,原合作方优先(在经营期内须服从我司管理)。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每日8:30-12:00,14:30-17:30)。
(二)联系方式:027-65022562。
(三)报名地点:武汉碧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商经营部。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如有);
4.企业及法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自
查询记录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自行实地考察,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在2025年8月8日14:30-17:30将密封后的报名材料(含运营方案、意向报价表)送至我司招商经营部。递交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三)质疑及澄清
报名者对公告内容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2时。
我司发出澄清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7时。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2:00。(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递交保证金,其竞价文件不予接收)
(四)选取方式
我司根据报名者报价和方案综合打分评选出中选人,满分一百分,其中营收和分成均应大于等于我方要求保底金额。
1.价格评分(50分)
保底分成报价:1、报价低于保底分成视为无效; 2、基准价为有效报名单位报价中的最高报价; 3、报价得分:各有效报价得分,以基准价为标准进行比较:每低于基准价1.0%的扣1分,最多扣50分。
2.经营方案评分(50分)
(1)方案可行性(25分)
市场分析深度(10分):对目标市场、竞争环境的调研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得0-10分。
运营规划(15分):包含清晰的实施步骤、资源分配、经济效益分析及测算、风险控制措施、树木保护方案,根据内容得0-15分。
(2)运营经验(15分)
过往运营项目经验或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15分。
(3)团队能力(5分)
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履历匹配度,根据综合运营经验得0-5分。
(4)财务健康度(5分)
连续三年盈利得5分,否则不得分。
在综合评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现有运营团队的续约权益。
八、招商保证金
本次招商须缴纳10万元竞谈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成功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者。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武汉碧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号:15000 10128 2866
九、本次招商活动中我司保留的权利
(一)对本招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若拟经营者所提交的项目规划运营方案均不符合项目经营要求,本公司有权延长报名时间或暂停该项目招商。
(三)更改本次项目招商的时间安排。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碧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武汉碧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号:15000 10128 2866
九、本次招商活动中我司保留的权利
(一)对本招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若拟经营者所提交的项目规划运营方案均不符合项目经营要求,本公司有权延长报名时间或暂停该项目招商。
(三)更改本次项目招商的时间安排。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碧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